Scott Galloway是紐約大學史登商學院的教授,他也是創業家,先後成立了L2、Red Envelope等公司。這本書(原文名the four:The hidden DNA of Amazon、Apple、Facebook and Google)在探討Amazon、Facebook、 Apple、Google,是如何成長為四騎士、它們利用什麼達到如此高的境界、以及其所帶給我們的影響。這4家企業究竟是代表性、消費、愛與神的四騎士,還是聖經啟示錄中帶來世界末日的四騎士?
一、亞馬遜(Amazon)
1.Amazon是虛擬商店,少了設立實體商店與雇用數千員工的負擔,得以投資自動化倉庫,規模得以擴大到接觸數億顧客,進入幾乎是每一個零售產業區塊。每一個頁面都可以是一間商店,公司成長的速度能夠快到競爭者幾乎找不到利基。
2.Amazon推出的「網路商城」(Amazon Marketplace),由第三方擔任長尾,賣家得以利用全球最大的電子商務平台與客群,而Amazon則是不需增加存貨支出就能大幅增加商品數。而且Amazon還得到數據,一旦某個項目吸引力夠大,便開始自行販售商品。
3.Amazon與Google一樣,投資也分成核心項目與其他bet(可以縮手的),而Amazon Prime和雲端服務(AWS)讓Amazon擊出全壘打。此外Amazon已經可以幫其他公司載貨:「Amazon物流」(FBA,Fulfilment by Amazon),Amazon正在打造史上最強大的物流基礎建設,旗下有無人機、波音757/767、聯結車、跨太平洋海運。
4.未來零售業將是「多通路年代」(multichannel era),成功的關鍵在整合網路、社群媒體與實體店面,跡象顯示Amazon也將稱霸那個年代,因為無人能及的最後一哩物流投資,可以實現消費者多通路美夢,同時協助其他零售業者一起圓夢。
二、蘋果(Apple)
1.Apple靠著價格昂貴的產品、成本低廉的製造商,利潤高過史上所有科技公司(以2016年看,Apple智慧型手機市占率僅14.5%,卻吃下全球智慧型手機79%的利潤)。
2.造成稀少性是Apple成功的關鍵,全球大約只有1%的人口可以負擔Apple的產品,而那是Apple刻意制定的策略,那是奢侈品的行銷方式。
3.Mickey Drexler在擔任Gap CEO的時候,重新打造Gap的分店,品牌重塑使得Gap大幅超越競爭者如Levi’s,因為Drexler知道實體店面提供顧客得以踏入品牌的空間。賈伯斯後來重返Apple後,請Drexler擔任董事,兩年後開設了Apple的第一家實體店面,當初許多人看衰。最後結果是Apple商店讓自己化身奢侈品公司。
三、臉書(Facebook)
1.如果以平台觸及人數為Y軸、企業所得到的數據代表X軸,則右上角象限的幾家公司Amazon、Google與Facebook都是贏家。
2.以全球最大的廣告集團WPP(Nasdaq:WPPGY)為例,約2,000位前WPP員工跳槽到Google或Facebook任職,相較之下只有124位前Google或Facebook員工跳槽至WPP。
3.Facebook利用「讚」引誘我們花更多時間在臉書上(臉書的核心成功指標之一就是逗留時間)。我們之所以分享符合自己與朋友政治觀點的文章,原因是為了得到同溫層更多的讚。
四、谷歌(Google)
1.Google只有一個產品(賺錢的只有一個),但那個產品就改變了全世界,而且公司也做對了其他的事:取了有趣古怪的名字、簡單的首頁、誠實的搜尋功能(不聽令於廣告主)、討喜的創始人。
2.Google靠著清楚告知那些答案是自然搜尋結果、哪些是付費結果雙管齊下:自然搜尋結果保留中立性,付費搜尋結果則帶來廣告營收。
3.我們問Google的問題透露心底想法,使Google的搜尋引擎有廣告超能力,可以提供更具相關性的廣告,不似傳統行銷把我們分成各種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