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窄廊:國家與社會如何決定自由的命運

by byronyen

這本書的兩位作者是Daron Acemoglu(1967-,MIT經濟學教授)與James Robinson(1960-,芝加哥大學公共政策教授),兩人合作的前一本書「國家為什麼會失敗:權力、富裕與貧窮的根源」試圖解答為什麼有些國家富裕起來,有些國家卻持續停留在貧窮?這本書(原文名為The Narrow Corridor:States, Societies, and the Fate of Liberty)則提供了一個理論框架,說明國家機器強、社會也要能強,相互制衡才能使國家進入「自由的窄廊」。而因為是窄廊,表示進去廊道不容易,進去後也容易震盪溢出。


朱敬一在推薦序中指出,他認為有4本書稱得上是「大歷史」:「槍砲、病菌與鋼鐵」、「西方憑什麼」、「再啟蒙的年代」,與這本「自由的窄廊」。


人要如何取得自由?最有名的觀點是英國哲學家Thomas Hobbes(1588-1679)的「國家巨靈」說,是巨靈使得人們擁有免於孤獨、貧困、難受、殘酷、匱乏的自由。但這馬上就會衍生一個問題:國家雖然可以協助人們取得自由,但國家也可能剝奪人們的自由,甚至支配其人民。那要如何控制巨靈?註:Hobbes於1651年出版「利維坦」(Leviathan,又譯「巨靈論」)一書,「利維坦」原為舊約聖經記載的一種怪獸,在書中用來比喻強勢的國家。


因此本書的重點在於國家與社會的競合關係,作者將此一動態過程稱為「紅皇后效應」:巨靈想要壓制社會、社會也會反過來想辦法約束巨靈。最理想的情況是在彼此勢均力敵的下,雙方都變強了。這概念可以用下圖來說明,中國是國家壓制社會的「專制巨靈」(Despotic Leviathan)代表;與中國相反的是受制於「社會規範牢籠」(Cage of Norm),而沒辦法建立國家的蒂夫族(Tiv,奈及利亞),之所以產生這個結果,是因為許多社會害怕「滑坡問題」(Slippery Slope Problem),就是一旦創造了巨靈,巨靈就會如雪球般的越來越失控,所以不如一開始就不要創造它。


1.Hobbe認為解決戰爭的方法是創造一個中央集權權威,即他的「巨靈論」。但他對國家會帶來自由的想法太樂觀了,因為在國家統治的枷鎖下,生活可能變得殘酷,例如納粹統治下的猶太人,又如1959-1961年發生的中國大飢荒。


那麼我們是否就注定要在兩種宰制之間做選擇呢?是否不陷入戰爭、就得陷入規範牢籠、或是困在專制國家的枷鎖中呢?我們其實有能力藉由放寬規範牢籠,建立「受制約的國家巨靈」(Shackled Leviathan)以促進自由。


2.紅皇后效應(Red Queen Effect):我們需要國家和社會同時並進,彼此都得不到優勢。這種情形就像是「愛麗絲鏡中奇遇」(Alice Through the Looking Glass)中描述的紅皇后效應。書中愛麗絲遇見紅心皇后後,兩人一起賽跑,但她注意到,即使她們拼命跑,似乎從來沒有超越過任何東西。


紅皇后效應是指你為了維持原有的地位,必須不斷地向前跑;就像國家和社會跑得很快,目的是為了兩者之間的平衡。在小說中所有奔跑都是白費工夫,但在社會和國家巨靈的鬥爭並非如此。如果社會鬆懈下來,跑得不夠快,不能跟國家的成長並駕齊驅,受制約的國家可能會變成專制國家。我們需要社會的競爭,以便保持國家巨靈受到約束。


社會動員正是紅皇后效應的本質,社會動員是指整個社會(尤其是非菁英)參與政治,這種參與可能是以非制度化(造反、抗議、請願、集會、媒體等,對菁英施加壓力)、也可能以制度化(選舉和議會)的形式來表現。


3.美國的紅皇后效應得以運作,除了一般認為開國元勛設立了高瞻遠矚的憲法之外,更重要的關鍵是人民得到權力的加持,以及以此限制和修正美國的制度。1787年在費城召開的制憲會議上,並不包括「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是後來通過憲法修正案才入憲)中的重要基本權利。開國元(聯邦黨人)當時是希望建立比較專制的國家,社會卻不聽從,迫使聯邦黨人推出了「權利法案」。


此外,國家一踏進窄廊,得經過長時間的醞釀,自由才會出現。當時美國為了讓各州批准憲法,「權利法案」不是唯一必須做出的讓步,開國元勛同意「權利法案」只適用於聯邦立法而不適用於各州的立法,這開啟了各州踐踏人權:尤其是踐踏黑人人權的濫殤。聯邦黨人同意在決定各州在計算人口時,將奴隸算成3/5個人。這種歧視性的規模也表現在「日落城鎮」(Sunset town)的存在,1930年時66號公路沿線的89個縣中,就有44個「日落城鎮」,還必須出版綠皮書(Negro Motorist Green-Book)提供黑人駕駛指引。


4.國家巨靈原本不存在(一開始沒有中央極權政府)的社會,當政治階級出現後,能夠轉型為受制約國家巨靈的例子非常少。這是因為無國家社會會屈服於擁有優勢的魅力型領袖的權力意志,但他們的動機是增加自己的權力和對社會的宰制。因此一旦建國程序啟動,能夠抑制這種過程的規範和社會制度又不存在,最後只能向專制國家發展。穆罕默德的征服阿拉伯、喬治亞的謝瓦納茲都是例子,而雅典的梭倫可說是例外中的例外,因為他上台後,抑制了富有家族和菁英過高的權力,為國家巨靈加上了鐐銬。


5.農業並非起源於歐洲(而是中東、肥沃月彎和中國);最早的城鎮不在歐洲出現(而是在兩河流域);羅馬人以地中海為中心締造了複雜的文明,卻對大部分的西歐和北歐興趣缺缺。然而到了11世紀,歐洲部分地區已經發展出共和制政府,而且出現規模龐大的經濟繁榮。歐洲怎麼走到這一步?答案在1500年前發生的兩大事件,在中央威權和平民男性(可惜不包括女性)的權力之間創造了意外的平衡。這兩大事件一是5世紀末期,歐洲遭到以民主方式組織、注重人民會議和共識決規範的部落社會接管;二是吸收了羅馬帝國和基督教會留下來的國家制度和政治階級關鍵要素。可以把這兩大因素視為剪刀的雙臂,為受到制約國家巨靈的崛起鋪下了坦途。


工業革命所以會誕生,是靠著受制約的國家巨靈所創造的自由、機會和誘因的催生,以至於一些產業中出現科技和組織的重大轉變。英格蘭既有的權力均衡對社會有利,因此都鐸王朝(1485-1603)時期的國家無法壟斷貿易通路,人民普遍參與對美洲的貿易,創造出新的商業利益階級。這種新團體後來還與試圖加強宰制經濟與社會的斯圖亞特王朝(1603-1649)爆發了長期衝突。結果導致1688年英國國王與國會之間的光榮革命,社會的權力靠著立法程序的制度化,變得更為穩固。所有的經濟與社會變革釋出了大量的實驗和創新能量,沒有規範牢籠能夠妨礙這種創新。


6.中國每個朝代都會落在商鞅(戰國時代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和Hobbes一樣,認為建立國家巨靈,商鞅透過變法將秦國改造成強國)和孔子間的某一點,但是不管落在什麼地方,最重要的原則還是專制國家的核心理念,即皇帝無所不能、皇權至高無上高於法律。


中國歷代都害怕經濟活動會危及政治的安穩,因而懷疑商業和工業,這是海禁一再實施、也是中國不熱中新科技的主要原因。1876年由英商怡和洋行未經批准建造的吳淞鐵路(上海至吳淞)是中國的第一條鐵路。結果是由清廷買下後予以摧毀。英國人可以投票和向國會請願,以便通過人民想要的法律;中國的商人卻只希望找到門路,靠關係得到獨佔權,甚至因害怕隨時被背棄而及早轉進政府部門。


共產黨於1949年內戰結束後贏得政權,從此不再受命於天,商鞅的法家和孔子的儒家道德觀失勢,取而代之的是共產黨的意識形態,然而由國家機器極度宰制社會卻沒有改變。社會無法組織起來,影響政策的制定。中國沒有獨立的司法制度,人民只能把希望寄託在共產黨政治局的道德領導上。因此企業家要維持財產權的方法是進入國家機器中,以維持良好的關係,這也有助於說明為什麼過去20年共產黨黨員會大幅擴張,包括馬雲、馬化騰等企業家都是黨員。


專制國家不代表沒有成長,也不代表沒有創新和科技進步,中國在宋朝與前蘇聯的早期成就都是證明,甚至現今的北韓也能製造出先進的武器。但是在這些例子中,成功都是出於解決狹隘領域中的特定問題,出於來自政府的要求,而且很多是來自移轉和仿照其他地方現有的進步。但是創意是持續創新的要素,極度依賴大量的個人實驗,然後用自己與眾不同的方式思考,打破成規,經歷失敗,然後偶爾碰到成功。如果沒有自由,怎麼有誘因去做實驗?如果妨礙了有權有勢的人,或是牴觸了黨的理念,該怎麼辦?還是不要實驗好了?


7.印度的種姓制度起源於西元前324年考砥利耶所著「政事論」,考砥利耶是創建孔雀王朝國王旃陀羅笈多的國師。在「政事論」中說明了不同種姓(Caste)的不同義務和責任,並規定:「一家之主的義務是從事自己的職業,賺錢養家,跟相同瓦爾那(Varna)但不同宗族的人結婚」。瓦爾那(Varna)意思是將印度人劃分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可能是遠古時代雅利安人入侵時遭到征服,併入雅利安社會的民族)四大階級的種姓制度。在這制度外,還有處在社會最底層的賤民或達利特,現在比較正式的名稱為「表列種姓」。此外還有迦提(Jati,亞種姓),印度大約有3,000種迦提分屬於上述4種瓦爾那。


因為種姓制度每個人都困在規範牢籠中,社會不能組織起來監視國家機器,因此不會產生紅皇后的力量。而且種姓制度不但可以解釋印度缺少自由的原因,也可以解釋印度貧窮的原因:人民繼承身分地位,被鎖定在某種職業中,對社會流動性和創新構成極大的妨礙。


8.相同的結構性因素對政體的政治走向,可能有很大不同的影響,取決於當時國家和社會之間的權力均衡(最初所在位置)。例如下圖,同樣是提高國家的能力,箭頭一把瑞士推進自由窄廊;箭頭二把普魯士推出窄廊;箭頭三只是把蒙特內哥羅略微向窄廊推近一點。


蘇聯解體後,國家權力式微不足以讓俄羅斯脫離專制主義,卻正好使波蘭進入自由的窄廊;還足以使塔吉克的國家機器徹底崩潰,引發內戰和部族的衝突中。


9.2014年在密蘇里州的Ferguson,18歲非裔青年Michael Brown遭警員射殺,全美類似侵犯非裔基本人權、過度使用警力的事件其實很普遍。


聯邦黨人創造國家時,設計出了制衡和行政與立法間的分權,他們也擔心過多人民參與,因此設計了參議員由州議會、總統由選舉人團間接選舉的制度。他們也必須對各州自主權讓步,因此必須限制聯邦的權力。他們也必須對已經動員起來的平民讓步,因此有了權利法案」的設計。這種架構雖然有效地將美國送進自由的窄廊,但本身卻是浮士德的交易(因此後來毀譽參半)。因此對各州的讓步使得聯邦政府在保護所有公民,尤其是非裔人時,會綁手綁腳。


Ferguson警局為什麼處處騷擾非裔公民,除了種族外說穿了是為錢。Ferguson利用警方來提高收入,命令警方多開罰單。權利法案」不是會保護公民嗎?但實際上只保護到一定程度而已,因為制定「權利法案」的妥協制適用於聯邦政府、不適用於各州,各州最後得到了極大自由裁量權的警察權。例如各州可以通過剝奪言論自由的法律,並允許不合理的搜查和沒收,因為它們不受「權利法案」的限制(只有全國性的立法不得制定這種法律)。


1877年總統Rutherford Hayes同意以撤出聯邦軍隊在南方的駐守以換取南方民主黨對其當選總統的承認,美國因此結束了重建時期(1865-1877)。但這使民主黨在此後一世紀支配美國南方,並恢復實施對黑人的種族隔離政策。最惡名昭彰的是吉姆克勞法(Jim Crow law,1876-1965年間南部各州對有色人種實施種族隔離制度的法律),強制公共設施必須依照種族的不同而隔離使用,且在隔離但平等的原則下,種族隔離被解釋為不違反憲法保障的同等保護權,因此得以持續存在,這樣的差別待遇也造成了黑人長久以來處於較為弱勢的地位。


英國殖民美國始於維吉尼亞公司(由一些英國商人所成立)在1607年建立了第一個永久殖民地Jamestown(以當時的英國國王詹姆斯一世命名),當時是想利用原住民,並沒有進口奴隸的打算;後來維吉尼亞公司和一些英國人簽訂最長7年的勞動契約,以換取他們食宿和來到殖民地的權利,卻發現契約工來到美洲後就變得難以控制。然後是1619年荷蘭船舶帶來第一批奴隸,菸農發現購買奴隸比利用契約工種植菸草來得便宜。隨著經濟發展,白人間得以分享菸草和奴隸綜合結構所產生的財富,也因此奴隸經濟在白人間創造了某種團結意識。


Ferguson與美國其他一些城鎮會變成黑人城市,很大原因是因為聯邦住宅管理局(FHA)於1934年的設立,是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房貸的信用保險,即無法償還房貸時,由FHA還清餘款。但FHA考慮到風險,因此納入一份住宅安全地圖,把都會區劃分為A、B、C、D四區,D區通常是黑人社區,因此非裔黑人拿不到房貸,有關機關也採取措施確保黑人不能在A區買房子,這些措施強化了住宅的種族隔離。「畫紅線」(Redlining,因是用紅線在地圖上畫區界線)從此成為代表種族歧視的通稱。


10.紙糊的國家,例如阿根廷、哥倫比亞、拉丁美洲和非洲等國家(事實上各地都有),它們不能通過「鴨子測試」:看起來像鴨子、游泳像鴨子、叫聲像鴨子,那麼它可能就是一隻鴨子。這些國家外貌類似國家,卻缺少最基本的國家能力。這些國家出現在下圖靠近左下角專制國家的地方:社會力量很小、國家權力很小,卻仍然是專制國家。紙糊國家有個共通點,都是歐洲人殖民的結果,因為那些制度為紙糊國家創造了所需的條件,這些國家起源於政治菁英對社會動員的恐懼(因為社會動員會使他們的能力受到限制,比較難從控制國家、掠奪社會資源中得到好處),此外深刻的不平等、不負責任的國家結構、殖民時代留下的間接統治、突然從殖民統治轉型為獨立、國際性國家等因素,都為紙糊國家的出現奠定基礎。


11.伊斯蘭教沒有教會結構、沒有教士介於個人與神祉之間,所以人們可能承認通曉「古蘭經」和「聖訓」(穆罕默德的言行錄)的人為烏里瑪(意為學者),可以發布伊斯蘭教令(針對伊斯蘭經文對問題的特殊解釋)。穆罕默德·瓦哈比(1703-1792)認為人們崇拜偶像,偏離了真正的宗教,鼓吹可以對偶像崇拜的人發動聖戰。但當地烏里瑪起而反對,瓦哈比被迫逃至德拉耶利(沙特家族的發源地,利雅德附近),結果和沙特王朝的建立者穆罕默德·本·沙特(Muhammad bin saud,1710-1765)一拍即合。1788年瓦哈比發出教令,宣布紹德家族是世襲王公,所有瓦哈比派教徒都必須對紹德國王效忠,紹德家族的專制主義和瓦哈比派的規範牢籠融合為一。紹德家族從小小的綠洲向外擴張,首先取得所在的內志地區,到1803年更從奧圖曼帝國手中奪取漢志地區(麥家和麥地那所在)。


沙特王朝後來因與奧圖曼帝國、內志地區另個家族分別有過衝突與滅亡,故經歷了第一、第二王朝,1902年在阿不都阿齊茲(Abdal-Aziz bin Saud)的領導下班師回朝(內志王國)。1918年參與一戰德國陣營的奧圖曼帝國瓦解,戰前鼓吹麥加王公侯賽因·本·阿里發動阿拉伯起義(1916年奧圖曼土耳其帝國統治下的阿拉伯人發動的大規模起義,目的是要建立一個獨立的國家)的英國人,利用和侯賽因協議含糊不清的地方將其國家限制在漢志王國,還和法國人瓜分了奧圖曼帝國的其他部分,使侯賽因拒絕簽屬凡爾賽和約。英國轉而支持阿不都阿齊茲,阿不都阿齊茲入侵漢志,於1932年統一了漢志漢內志地區,建立了現今的沙烏地阿拉伯王國。


阿不都阿齊茲死後,其子紹德遭同父異母的兄弟費瑟罷黜,費瑟將原先非正式的王族和烏里瑪關係制度化,強化了規範牢籠,以支持專制的政權。沙烏地阿拉伯(及其他中東國家)的規範牢籠使人們很難發出批評暴君的論述,因為暴君宣稱自己代表宗教,批評他就等於批評伊斯蘭教。正如一哲學家所說:「只有在統治者顯然違反真主或先知命令時,人民起義才算合法」。


12.窄廊的形狀,如下圖,窄廊有寬有窄,端視紅皇后是正和:國家和社會最後會因為競爭而強化、或是零和:每一方都試圖摧毀另一方,使自己能夠存活下來,如威瑪德國的例子。


13.進入窄廊的路徑,如下圖,路徑一表示專制國家藉著強化自己的社會(或是增加新的制約、削弱國家的權力),最容易進入窄廊,例如南非;路徑二表示無巨靈國家藉著提高國家權力以進入窄廊;路徑三表示紙糊國家之類能力有限、社會又沒有制度化方法發揮權力的國家,要進入自由的窄廊,得同時提高國家和社會的能力。


14.國家對經濟的干預應該多深入?經濟學教科書的答案通常是政府在下列情況出現時出手干預:(1)外部性、(2)公共財、(3)資訊不對稱:某些市場參與者無法判斷所交易產品的品質時、(4)管制獨佔企業、(5)社會保險與重分配。要判斷國家干預是好是壞,不僅跟國家的能力有關,也跟國家能力由誰控制、由誰監督、與使用方式有關。瑞典等斯堪地那維亞國家的創新,不只在創造了比較偏向干預主義和重分配的國家,也同時接受了一個成員包括企業界與大多數工人的聯盟監督。

過去幾十年最有力的兩具經濟引擎是全球化和自動化科技。全球化使歐美企業所得增加,但工人所得增加有限,有些地方甚至出現工資下降和就業機會喪失的現象。同樣,科技自動化是對資本有利的事,但通常對高技術性勞工有利、對工作遭到取代的低技術勞工不利。此外美國好幾個產業解除管制也造成了分配的不均,尤其是金融業。戰後的Q管制(Requlation Q)1933年Glass-Steagall Act將銀行業務與風險較高的投資銀行業務區隔開來,在這種受到管制的環境下,人們用「3-6-3 rule」來形容金融業安逸的工作:以3%利率吸收存款、以6%利率放款、然後下午3點打高爾夫球。1986年Q管制廢除後使銀行集中度提高,銀行業開始轉做衍生性金融商品等風險較高的業務,在比較積極冒險下,獲利提升,同時也促使金融業的政治力量增加。金融業的解除管制不但使從業人員得到了驚人的薪資與獎金,也在「大到不能倒」的想法下助長了冒險。


不只金融業,線上服務、社群、社交媒體均產生了贏者通吃的超大企業。作者建議美國以瑞典為師,在經濟、教育、政治等方面進行改革,以避免零和式的紅皇后效應出現(還好,美國處在較寬的自由窄廊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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