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10分鐘,證明全世界都買單(The Launch Pad)

by byronyen

本書介紹矽谷知名創業學校Y Combinator(以下簡稱YC):一家以投資種子階段新創公司為業務的創投公司。包括共享工作空間(Co-Working Space)、孵化器(Incubator,或翻育成中心)與加速器(Accelerator)都是類似幫助新創公司發展的單位。註:書中對孵化器與加速器定義的差別是孵化器(或育成中心)有提供工作空間;沒有的則稱為加速器。


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探討有時這些共享工作空間、孵化器與加速器紛紛在各地成立,究其原因無非是人性的好逸惡勞,以及政府過度補貼所造成的。創業太辛苦,而且畢竟陣亡率太高,所以這些「空間」分散風險,靠入股新創團隊賭一把、政府補助、以及兼營副業(如咖啡廳、對新創團隊其他的加值服務、較大型的「空間」則依循星巴克/麥當勞模式賺房地產錢)。而政府持類似態度,與其投資新創團隊打水漂,不如補貼這些「空間」,讓它們去篩選、培育新創團隊;而且數字會比較好看、報告也會比較好寫。


1.Paul Graham(1964-,哈佛大學電腦科學博士)1995年與Robert Morris、Trevor Blackwell合力創辦了網路商城Viaweb,1998年雅虎以4,900萬美金收購Viaweb。註:一年後雅虎又以57億美金收購了網路廣播公司Broadcast.com,而Broadcast.com的創辦人之一便是達拉斯獨行俠的老闆Mark Cuban,可說是Cuban的發家史。Viaweb被收購後Graham在網路上發表多篇關於程式語言與新創相關等的論文,後來這些論文還集結成冊,出版了一本「Hackers & Printers」(2004)。


2005年他找回當初創業夥伴Morris、Blackwell,以及當時他女友、後來成為老婆的Jessica Livingston,一起成立了YC。YC至今所投資的多家公司中,最知名的包括Dropbox、Airbnb,以及Stripe(這也是我在網路上找到這本書的原因,因為我在研究Stripe這家公司)。


2.YC一年招募兩梯次、每梯次3個月的新創團隊,冬季梯次是1-3月;夏季梯次則是在6-8月。課程有兩個目標,一是使新創團隊有更好的產品、更多的使用者;二是讓新創團隊有更多募到錢的機會。

YC提供新創團隊資金以換取入股(一開始是7%)機會,新的架構已與書中描述當時的條件不同,詳見:

https://www.ycombinator.com/deal/


3.最適合創業的年紀:Graham認為25歲最適合創業,因為他們比大學生更成熟一點,但還沒開始背負沉重的房貸和兒女債(一旦開始背負後,就不願冒險創業了)。25歲年紀的人無法輕易撤退回學校,創業失敗會讓他們無顏面對家人和朋友,所以他們一定會把全副精力投注到新創事業上。另個25歲年齡層的優勢是無知,畢竟創辦人最好不要太清楚前方有什麼艱難的挑戰,否則很可能還沒嘗試就打退堂鼓了。


4.創業圈有句諺語:「你可以掏金,也可以賣十字鎬」(You can mine for gold or you can sell pickaxes)。再掏金熱的時代裡,最成功的商人是如Levi Strauss與Samuel Brannan(當時擁有舊金山和金礦間唯一的商店,他買下了所能找到的所有鎬、鏟子和平底鍋)之類賣工具的人。掏金是一條更迷人的路,但總體而言,它的資本和勞動回報比出售工具更差。


5.創業成功的機率:如果太過計較成功懸殊的賠率,最後一定會對這件事失望。因為即使有某個人想到了成功機率較高的創業點子,他的新創事業勢必很快就會面臨巨擘如Google、微軟等企業的強大競爭。那麼他又何必大費周章去搞這些事業呢?


但是在YC,因為環境的關係,會讓年輕的創業家喜歡他們正在做的事,因為他們周遭盡是些瘋狂的人:他們知道自己面對的是什麼樣的機率,卻還是勇往直前,因為這是他們真心想要做的事。YC的座右銘便是「做別人想要的東西」(Make something people want)。


6.天使投資人:以Google為例,其實天使投資人比創投更早投資Google。一開始是Any Bechtolsheim在Larry Page和Sergey Brin還沒離開校園組織公司之前,就提供的10萬美金給他們創業。Graham曾想過當個天使投資人,但最後為了降低風險,他選擇一次投資一整批公司,而且還逐步提高YC每一梯次的新創事業數目。


天使投資人的投資標的就像一個投資組合,他們一次投資多家企業,但每筆投資的金額都很小。因為天使投資其實不是一種可靠的賺錢方式,事實上想從事這種投資的人,應該先假設自己可能會虧本。天使投資人最好秉持兩個目標:一是學習投資;二是以協助那些新創事業為職志。


因此參加YC成果發表日(Demo Day)的觀眾全是財產淨值或年收入很高的有錢人,也就是SEC所謂的合格投資人」(Accredited Investors)。當初立法的目的是要保護缺乏經驗的投資人,以免他們不慎虧掉了畢生的積蓄。而「合格投資人」被認為非常有經驗,就算沒有取得SEC所強制揭露的訊息,也知道如何評估那些標的,更重要的是,他們比一般人更禁得起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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