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的作者Walter Isaacson(1952-)是美國作家和記者,現並執教於Tulane大學(紐奧良)歷史系。Isaacson是有名的傳記作家,他的其中幾本著作包括:
這本賈伯斯傳是賈伯斯2004年打電話給作者,希望作者替他寫傳記(原因當然是賈伯斯信任記者,而且也希望留下些故事),作者當時的愛因斯坦傳才剛出版,賈伯斯的故事尚未蓋棺論定,所以作者不敢一口答應,還說或許在等1、20年後賈伯斯退休後再說。直到2009年作者接到賈伯斯老婆的電話,說如果想寫賈伯斯傳記的話,最好趕快動筆,因此繼富蘭克林、愛因斯坦後,賈伯斯傳記上路。
這本書雖是大部頭書(近800頁),但看起來毫不吃力,除了賈伯斯的故事本來就吸引人(創建蘋果、被蘋果掃出門、重回蘋果、皮克斯、IPod、iPhone…),作者寫作的功力自不在話下。我每天30-40頁左右(還有其他事要做),不到一個月也輕鬆K完。感想?好像也是我常開玩笑的:沒讀過就白活了!也因為唸起來回味無窮,下個月決定來看Isaacson的另一本富蘭克林傳。
1.賈伯斯出生於1955/2/24,生母年輕又無法墮胎,因此尋求領養的夫婦,她開出的條件是養父母的教育程度必須是大學以上。預定領養的一位律師和太太,發現不是他們想要的女孩後打了退堂鼓。賈伯斯暫時由一個藍領家庭收養,養父是個熱愛機械的高中輟學生,這讓賈伯斯的生母拒絕簽署同意書,直到對方同意在銀行開立賈伯斯大學教育基金的戶頭,承諾會讓賈伯斯念大學為止。
賈伯斯從小就得知他是被領養的,但自己甫出生就被親生父母拋棄,還是在他內心留下疤痕。或許賈伯斯不管做什麼,都希望自己能夠完全掌控,和他一出生就遭遺棄有關。
賈伯斯養父對機械和汽車的熱愛影響了賈伯斯,賈伯斯說他父親什麼都會做,如果他們需要一個櫥櫃,就會自己動手做。而且更重要的是他父親對細節的要求,儘管櫥櫃或是柵欄的背後沒人看得到,也要講究、不能隨便。
2.1970年賈伯斯還在高中期間,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了Stephen Wozniak(1950-),Wozniak大賈伯斯5歲,在高中還沒畢業就已經是個電腦專家。兩人一起合作的第一個案子:藍盒子(Blue Box,利用特殊音頻在AT&T電話網路鑽漏洞,盜打免費長途電話),為蘋果電腦的誕生播下種子。後來兩人都同意,要是沒有藍盒子,就不會有蘋果。
3.高中畢業後,賈伯斯決定念里德學院(Reed College,位於波特蘭的私立文理學院,學費全美最昂貴),賈伯斯在學校吃素、修禪、打坐、吸食迷幻藥、聽搖滾樂樣樣來。他喜歡待在里德學院,但討厭那些必修課,因此決定休學。但他休學是為了不用上必修課,而可以上他喜歡的課,而由他喜歡上的課可以看出,他沒有被傳統的觀念給綁住(例如在台灣物理是重要的、經濟是重要的…),賈伯斯上的是舞蹈課、還有研究字形的課。
4.1974年底出現第一部微型電腦牛郎星(Altair),雖然沒多少功能,但代表新的電腦時代來臨。還在哈佛大學讀書的Bill Gatz(1955-,與賈伯斯同年)與Paul Allen(1953-2018)便開始研發可供牛郎星電腦使用的培基語言(Basic),培基語言也成為後來MS-DOS作業系統的基礎。
而另一頭,在一場「自製電腦俱樂部」的活動上,Wozniak看到現場展示的牛郎星電腦,它的中央處理器深深打動了Wozniak,因為如果加上鍵盤、螢幕就可以組成個人電腦了。Wozniak開始設計草圖,並在賈伯斯的慫恿下,創立了蘋果電腦。蘋果名稱的由來是因為賈伯斯當時幾乎以蘋果為主食,又剛好從蘋果園修剪蘋果樹回來。但當時Wozniak不願離開惠普,賈伯斯找了前同事Ron Wayne(1934-)來勸說,並分給他股份。就這樣,1976/4/1蘋果正式成立,賈伯斯、Wozniak各持有45%股份,Wayne持有10%。但沒多久Wayne就因曾開公司慘賠而退縮,要是他沒退出的話…。
蘋果的頭兩個產品是Apple I與Apple II,其中Apple I只有電路板,到了Apple II才加上鍵盤、電源供應器、軟體與顯示器。
5.圖形使用者介面(GUI,Graphical User Interface)的先驅,全錄的PARC(Palo Alto Research Center):PARC研發出來的位元對映技術(bitmapping),之前大多數電腦都是以字元為基礎,也就是在鍵盤上打一個字,螢幕就出現那個字元。但bitmapping技術,螢幕上的每一個像素(pixel)都是由電腦記憶體中的位元所控制,為了在螢幕上呈現一個字母,電腦必須告訴每個組成字母的像素色彩或明暗為何。
賈伯斯為了一窺究竟,向PARC提出條件(當時全錄的創投部門想投資蘋果),如果PARC讓蘋果瞧一下bitmapping的技術,就讓全錄投資100萬美金(後來這100萬在蘋果上是一年後變成1,760萬美金)。
6.蘋果於1980/12/12以荷蘭標結果每股22美金上市(蘋果經歷5次股票分割,所以原始的22美金成本剩下0.1美金),25歲的賈伯斯身價達2.5億美金。
7.Jeff Raskin(1943-2005)原本想開發出一款大眾可使用的低價電腦,他並以他喜歡的一種蘋果品種命名,但為了避免與音響製造商混淆,將拼字稍做變化,最後成為麥金塔(Macintosh)。但這個概念被賈伯斯挪用並重組團隊(Raskin也離職)。
賈伯斯身受包浩斯(Bauhaus)美學的影響,包浩斯原是德國一所藝術和建築學校,今日所稱包浩斯則是其倡導的建築或風格的統稱。賈伯斯強調蘋果電腦的產品將以簡潔為原則,希望產品就像現代藝術博物館展出的藝術品。而這種觀念從麥金塔就開始,賈伯斯認為一部電腦要成為偉大的產品,硬體與軟體必須緊密結合。最好的產品就是每個細節都是根據End-to-End原則,從製造端(頭)到使用者(尾)全部掌控,去設計打造出來的;軟體是為了硬體量身訂做的、硬體也是為軟體量身訂做的。麥金塔的作業系統,就只能在麥金塔電腦上使用,和微軟(以及後來Google的Android)創造出來的環境截然不同。
麥金塔在1984年上市,而1984/1/24的產品發表會也揭開了賈伯斯接下來幾次經典發表會的序幕。而蘋果在1984年為麥金塔所推出的廣告,也成為經典(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lM_ozHbQdo)。
8.Mike Markkula(1942-)在1981-83年擔任蘋果執行長,但他其實不想當,賈伯斯也自知還不夠成熟,因此蘋果向外找人,最後曾任百事可樂的John Sculley(1939-)雀屏中選。Sculley和賈伯斯在1985年決裂,賈伯斯在董事會的鬥爭失勢,離開了蘋果,並創立了生產工作站電腦的NeXT。
9.賈伯斯vs蓋茲:蘋果和微軟的合作始於微軟替蘋果二號寫了一些應用程式,但賈伯斯擔心微軟會剽竊麥金塔的圖形使用介面。微軟本來已有自己的作業系統DOS,並已授權給IBM及其相容電腦。但DOS是傳統命令列介面,必須使用像是C:\>之類的命令來執行程式。賈伯斯讓蓋茲同意,在麥金塔出貨(原定1983年)一年後微軟才能販售圖形化的應用軟體。但沒想到麥金塔延後一年上市,蓋茲宣布微軟將為IBM推出Windows的作業系統,一樣使用圖形介面。賈伯斯大罵蓋茲是小偷,蓋茲則笑回說蘋果和微軟其實都是全錄的鄰居,有一天他進到這個有錢鄰居的家,打算偷走電視機,卻發現已被賈伯斯捷足先登。
10.皮克斯(Pixar):皮克斯原本是盧卡斯電影動畫公司的電腦事業部,George Lucas(1944-)在星際大戰獲得成功後,於1979年所成立電腦事業部,並由從紐約理工大學招來的電腦繪圖實驗室(Computer Graphics Lab)的Ed Catmull(1945-)負責。1986年Lucas受離婚官司影響,決定出售這個團隊,賈伯斯最後和Lucas談定合約,賈伯斯投資1,000萬美金並持有70%股權。由於當時公司最重要的營收來自硬體,高階圖像電腦叫做Pixar,因此新公司以皮克斯為名。皮克斯的動畫負責人John Lasseter(1957-)被許多人稱為當代的Walt Disney,為了要展示皮克斯的軟硬體,Lasseter做出了頑皮跳跳燈(Luxo Jr.)。
1988年Lasseter再做出小錫兵(Tin Toy)並贏得了當年奧斯卡最佳動畫短片獎,迪士尼的新高層想邀請Lasseter重回迪士尼,但見無法說動他,只好改和皮克斯談合作計畫。雙方在1991年談成交易,由皮克斯製作三部動畫,迪士尼擁有影片與角色的全部所有權,並支付皮克斯12.5%的票房收入(當時皮克斯已瀕臨破產)。Lasseter想出玩具總動員(Toy Story)的點子。1995年玩具總動員上市,上映一周後,皮克斯於1995/11/29以每股22美金上市,賈伯斯急著讓皮克斯上次的原因,是他要有資金與迪士尼重談新約。
當時迪士尼的電影部門主管Jeffrey Katzenberg(1950-)與執行長Michael Eisner(1942-)不合,離開迪士尼而與史蒂芬史匹柏、Lawrence Geffen合組「夢工廠」(DreamWorks)。賈伯斯威脅Eisner如果不與皮克斯重新協商,那麼皮克斯履行完三部電影合約後,就會另找製片商合作,例如夢工廠。而Eisner的籌碼則是就算與皮克斯拆夥,迪士尼還是可以自行製作玩具總動員的續集,並繼續使用胡迪(Woody)與巴斯光年(Buzz Lightyear)等角色。最後迪士尼同意讓皮克斯出一半的資金、享有一半的利潤。
11.蘋果市佔率由之前高點的16%降至1996年的4%,Sculley早下台,接任者還試圖將公司賣給昇陽、IBM、惠普。同時間NeXT也在走下坡,1992年開始授權其NeXTSTEP系統(物件導向),後來完全放棄了硬體生產。這時蘋果內部有個想法,它們需要有能力製造穩定作業系統的合作夥伴,1996年它們和賈伯斯達成協議,蘋果收購NeXT,而賈伯斯重返蘋果董事會。
賈伯斯1997年接下代執行長的角色,他首先的要求就是聚焦,他在策略會議上,在白板上畫出4格矩陣,在兩個縱列上方分別寫上「一般消費者」與「專業人士」;在兩個橫排的左方分別寫上「桌上型電腦」與「可攜式電腦」,他說蘋果就是要為這4個領域各製造一種偉大的產品。也因此蘋果剃除了其他方面的業務,例如印表機與伺服器。
12.蘋果設計主管Jonathan Ive(1967-):Ive是德國工業設計大師Dieter Rams(1932-)的粉絲,Rams是前德國百靈牌電器的設計總監,曾提出因為簡單,所以更好(less but better,德文是Weniger aber besser)的名言。Ive和賈伯斯一拍即合,也極力簡化每一項設計。Ive的設計理念是這樣的:要創造出真正的簡約,必須走到非常深。比方說如果你想要讓某件產品看不到一顆螺絲,結果卻可能做出一件迂迴而複雜的產品。比較好的方法是深入簡約的核心,徹底了解這件東西以及它的製造方式。你必須真正了解一項產品的本質,才能夠去蕪存菁。
也因為如此,蘋果的產品設計一向與使用功能、製造流程密切整合,Ive說他們想要拿掉所有不必要的東西,要做到那一點,設計人員、產品開發人員、工程師,還有製造團隊,就必須完全整合、密切合作。他們不斷回頭問自己一些最根本的問題:我們一定需要這部分的功能嗎?我們可以讓它整合另外4種不同的功能嗎?在多數企業裡,功能需求通常主導了產品設計,工程人員會提出產品的規格和需求,然後設計人員根據這些規格,設計出可以將所有零件都裝進去的外殼。但對賈伯斯而言,這個流程通常是反過來的。當賈伯斯重掌大權,並與Ive聯手後,蘋果設計部門再度主導工程部門。
註:2022/5紐約時報負責報導蘋果科技新聞的記者Tripp Mickle,撰寫了一本「After Steve:How Apple Became a Trillion-Dollar Company and Lost Its Soul」(希望它有中文版),揭露蘋果如何隨著2019年Ive的離職(他與另位設計師Marc Newson共同創造設計公司LoveFrom,蘋果為其重要客戶),失去開發及創新的靈魂。
13.賈伯斯重返蘋果,並與Ive聯手出擊的第一項產品,是1998年推出的以家用市場為目標的桌上型電腦iMac。為了讓機殼(命名為邦迪藍Bondi Blue,因為團隊覺得顏色就像澳洲邦迪海灘的海水一般)的製造流程更完美,Ive和團隊還曾拜訪一家QQ軟糖工廠。
14.Tim Cook(1960-):賈伯斯重回蘋果後,放下過度控制的慾望,不再要求產品必須完全由自己生產,反而將產品製造全數外包。當他接手時,蘋果的庫存量高達2個月,遠高於業界其他公司。到了1998年,他已經成功將蘋果的庫存量降到1個月。這時賈伯斯延攬Cook進入蘋果,Cook當時在Compaq任職副總裁才半年,但他說與賈伯斯面談不到5分鐘,他就決定加入蘋果,因為他的直覺告訴他,這是一生難逢的機會,可以為一位真正的創意天才工作。
Cook在蘋果全心投入工作,每天4:30起床發郵件、然後進健身房1小時,6點就能看到他坐在辦公桌前。而且Cook的背景是採購,正好符合蘋果的需求。他將蘋果的主要供應商從100加減少至24家,逼它們以更優惠的條件來保住蘋果這個大客戶,且說服許多供應商把工廠遷至蘋果附近。1998年初賈伯斯才把庫存量降至1個月,同年Cook又將庫存降至6天、隔年剩2天!
Cook會成為賈伯斯的接班人其來有自,該他上場的時候,他非常沉著、有決斷力;但他不需要別人關愛的眼神或讚許。他知道自己必須服從賈伯斯,但同時也有勇氣反對他的想法、與他爭辯,這是很微妙的平衡。賈伯斯有說了許多Cook的好話,不過本書作者特別點出了賈伯斯對Cook的一點保留意見,值得細細品味,賈伯斯說可惜Cook並不是真正做產品出身的人.
15.蘋果專賣店:賈伯斯在1999年底開始物色人才來建立蘋果專賣店,當時電腦的銷售已經從電腦專賣店轉至大型賣場與量販店,店員多半欠缺專業知識,也沒有誘因特別介紹蘋果產品的特點。後來Ron Jhnson(1958-),前大賣場Target的商品副總裁加入蘋果。但當賈伯斯把建立專賣店的想法報告董事會時,董事會一開始還不肯買單,因為Gateway之前嘗試過卻失敗了,而且Dell電腦乾脆採取郵購的方式,根本不用開專賣店、或做任何售後服務。不過還是有一位董事力挺賈伯斯,那就是服飾公司Gap的執行長Mickey Drexler(1944-)。
Drexler給了賈伯斯一個建議,先在蘋果附近秘密打造一家原型店,完全根據自己的理想去做,一直到完全滿意為止。因此賈伯斯和Johnson租了一間空倉庫,持續試了6個月,直到2001/5,第一家蘋果專賣店在維吉尼亞州的Tysons Corner開幕。
1985年賈伯斯被逐出蘋果時,去了一趟義大利,並對佛羅倫斯灰色岩鋪成的人行道印象深刻,這種藍灰色調的Pietra Serena Sandstone,來自佛羅倫斯的外圍的卡松(Casone)採石場。所以即使造價昂貴,賈伯斯堅持原汁原味,請當地的設計師挑出符合標準的石材(3%),親眼盯著工廠切割成石板並依序編號,以確保在蘋果專賣店施工完成時,相鄰石板的紋理能夠完美銜接。
16.數位生活中樞(Digital Hub):2001年賈伯斯提出數位生活中樞策略,當時某些專家說電腦已經成熟到變得太無聊了。但賈伯斯認為電腦會成為大家的數位生活中樞,結合各式各樣的數位產品,從音樂播放器、錄影機、照相機等,同時電腦也為大家管理音樂、照片、影片、資訊等(後來蘋果在2007年推出iPhone後,將名稱中的電腦拿掉了)。
2000年人們開始從Napster之類的網站下載音樂,然後將點播清單燒進自己的空白光碟上,光2000年美國光碟片銷量就達3.2億片(美國當時人口不過2.8億,當時造就了台灣錸德和中環等公司的盛世)。其他公司推出了各自的音樂管理軟體,但都既複雜又難用,賈伯斯因此要求團隊做出一個音樂管理軟體來。蘋果買下了MP3播放器軟體公司SoundJam,賈伯斯親自下場和SoundJam的3位創辦人,一起將SounJam變成了蘋果的音樂軟體iTunes(2001發表)。
17.iPod:數位生活中樞(Digital Hub)策略的下一步,是與iTunes同年打造出了音樂播放器iPod,賈伯斯意識到,蘋果可以善加利用iTunes,設計出一款極簡的產品:複雜的工作交給電腦、簡單的工作則交由播放器來做。為了讓iPod使用起來非常簡便,蘋果必須限制iPod的功能,因此必須將相關的功能盡量放在電腦的iTunes上面。例如故意讓iPod無法製作點播清單,而必須在iTunes上製作完成、再轉到iPod上面。這件事一開始自然引起團隊的反彈,但就是因為市場上其他的播放器沒有和電腦裡的軟體整合,所以就得添加製作點播清單的功能,因此搞得太複雜。而蘋果同時擁有iTunes軟體與iPod時,就可以讓電腦為iPod服務。
另個賈伯斯對簡化的要求是iPod上不要設計任何開關(這項要求日後也成為許多蘋果產品的一大特色),消費者不使用時,蘋果產品會自動進入休眠狀態,但只要碰觸任何一個按鍵,它又會自動醒過來。在所有要素萬事俱備下:有一顆可容納1,000首歌的晶片、一個可輕鬆搜尋1,000首歌的操作介面與選曲滾輪(trackwheel)、可以在10分鐘內傳輸1,000首歌的FireWire(由蘋果領導的開發聯盟所開發出的高速傳輸介面,即IEEE 1394)連接技術、一枚可聽1,000首歌的電池,而且概念簡單有力:1,000首歌盡在你口袋(A thousand songs in your pocket),iPod誕生。
蘋果2004年推出新款的iPod mini,容量較小但價格居然和舊版iPod相同,結果iPod mini卻成為蘋果稱霸市場的功臣(iPod推出後18個月,蘋果的音樂播放器市佔率從31%衝到74%)。憑什麼?因為iPod mini對慢跑者或上健身房的人來說,是多麼的好用,它一舉殲滅了市場上其它隨身碟播放器的競爭。2005年推出的iPod Shuffle更是一項革命性的創新,因為賈伯斯注意到大家似乎很喜歡iPod上面能讓歌曲隨機播放的Shuffle(洗牌)功能。因此在團隊絞盡腦汁,想要縮小螢幕以開發出體積更小、更便宜的播放器時,賈伯斯提出瘋狂的建議:乾脆不要螢幕了。因為使用者根本不用瀏覽曲目,所有歌曲都將隨機播放,畢竟這些歌曲原本就是他們自己挑選的歌曲,擁抱不確定、只需要一個按鈕跳過不符合當時心情的歌曲就行了。
18.線上音樂商店iTunes Store:音樂產業在盜版網站猖獗下面臨嚴酷挑戰,當時Sony決定和環球音樂合作,建立了一個線上因訂閱網站Pressplay;而美國線上時代華納、BMG、EMI則聯手成立了線上音樂網站MusicNet。但這兩個集團都不願將自己的音樂授權給對方使用,因此兩個網站也就只能提供市場上約一半的音樂給消費者。而且這兩個網站都採取訂閱服務,也就是消費者只能下載音樂,卻不能擁有,訂約期滿就失去收聽的權利。
因此賈伯斯開始構思線上音樂商店iTunes Store,並試圖說服5大唱片公司授權iTunes Store來銷售它們的數位音樂。賈伯斯並建議以每首歌0.99美金的價格來販賣數位音樂,唱片公司可以分得其中的0.7美金,賈伯斯相信這絕對比唱片公司的月租模式有吸引力,因為一般人與自己喜歡的音樂會產生情感的連結(稟賦效應?)。蘋果的這個完整體系:線上音樂商店iTunes Store、音樂管理軟體iTunes、以及iPod,產生了4贏:音樂公司、音樂創作者、消費者、蘋果都得利,讓唱片公司即使無法取得客戶資訊,也不得不買單。
在改造音樂生態系這件事上,Sony真的是蘋果最好的對照組。Sony以隨身聽創造出可攜式音樂播放器市場、擁有一家非常棒的唱片公司,也製造出一系列消費性電子產品而聞名於世。在硬體、軟體、周邊設備、影音內容各方面,Sony無不具備,卻無法從頭到尾整合起來。一個原因是,Sony不同的部門各自為政,各部門無法齊心協力;而賈伯斯控管所有工作團隊,要求彼此合作,成為一個凝聚力、彈性都超強的公司。對此Cook說它們沒有各自為政的部門,整個蘋果只有一份損益表。
另個原因是,和許多企業一樣,Sony也擔心自相殘殺的問題:如果它們推出讓消費者可以輕鬆分享數位音樂的播放器及線上音樂商店,很可能會傷害到它們的唱片部門。但賈伯斯不害怕吃掉自己既有的市場,他說你不自己吃,別人也會吃下去。因此iPhone有可能威脅iPod的市場、iPad也可能侵蝕蘋果筆電的市場,他也不退縮。
另個對照又回到微軟的開放聯盟與蘋果封閉聯盟的比較,微軟將其Windows Media及數位版權格式,授權給其他廠商使用,正如它們在1980年代同意將Windows作業系統授權給其他廠商使用一樣。相反的,賈伯斯不肯將蘋果的Fairplay授權給其他廠商使用,只能專屬iPod。許多專家認為,這種做法最終將使蘋果的市場逐漸流失,就如同它們1980年代輸掉電腦大戰一樣。就連破壞式創新作者、哈佛知名教授Clayton Christensen(1952-2020)也認為,蘋果如果繼續堅持自己的專屬架構,iPod很可能會變成小眾產品。雖然賈伯斯也深受Christensen「創新的兩難」影響,但這次連大師都看走眼了。除了不斷推出新版iPod外,蘋果更大的成功來自iTunes Store,2003推出後,到2006年初賣出第10億首歌,到了2010年初突破第100億次下載。
19.玩具總動員2比第一集還要成功,因此皮克斯該是打造一間企業總部的時候了。賈伯斯對這個新總部的關注,從建築理念到與材料、公法相關所有細節,完全事必躬親。Ed Catmull說賈伯斯讓全公司相信,隊的建築可以對企業文化產生巨大的影響。John Lasseter則說皮克斯大樓就是由賈伯斯親自執導的一部電影。賈伯斯將皮克斯總部設計成一個讓大家能夠經常碰面、激盪火花、隨時可以產生合作機會的地方。
20.迪士尼收購皮克斯:Robert Iger(1951-)接替Eisner成為迪士尼執行長後,他發現Eisner沒有意識到迪士尼的問題有多嚴重,他從來不知道自己有多麼需要皮克斯。動畫是迪士尼的命脈,因為熱賣的動畫可以發展成為迪士尼樂園中的遊樂區、玩具,以及電視節目。以玩具總動員為例,它創造出一個電影系列、一齣「迪士尼冰上世界」的表演、一齣在迪士尼郵輪演出的音樂劇、一部直接發行影碟的巴斯光年影片、一本電腦故事書、兩種電玩遊戲、10幾款玩偶(總銷量2,500萬個)、一個服飾系列,以及迪士尼樂園中的9項遊樂設施。
2005年Iger參加香港迪士尼開幕,他注意到花車遊行時,所有在過去10年所打造出來的角色,全都是皮克斯的創作。在10年前迪士尼創造出獅子王、美女與野獸及阿拉丁的輝煌成績之後,接下來10年顯然一片空白。回到迪士尼後,Iger請人做了一些財務分析,發現過去10年迪士尼動畫部門根本一直在虧錢,因此他得到董事會的授權去試探是否有可能收購皮克斯。
Iger對賈伯斯從一開始就坦白說出自己在香港迪士尼所發現的殘酷事實,也在要求參觀皮克斯後,難掩對皮克斯的崇拜,真心希望兩家公司能夠合併。不知是否是Iger的真誠打動了賈伯斯,賈伯斯讓Iger再與皮克斯的另兩位靈魂人物Ed Catmull與John Lasseter會面後,雙方達成協議,迪士尼以74億美金收購皮克斯,賈伯斯也因為擁有迪士尼7%的股權成為最大股東。皮克斯仍是獨立的公司,迪士尼動畫部門改歸皮克斯轄下。
21.賈伯斯2005年在史丹佛大學畢業典禮的演講
22.iPhone誕生:2005年賈伯斯向董事會解釋,數位相機已到了窮途末路,因為手機都已具備攝影功能。如果手機製造商也將音樂播放器嘉進手機裡,同樣的事情也會發生在iPod身上。但是市場上的手機都很笨拙,就像之前的隨身聽一樣,因此蘋果決定開發手機產品。它們首先以iPod為基礎來進行改造,想讓使用者繼續以滾輪(而非鍵盤)來操作電話的各種功能。但問題是以滾輪翻閱通訊錄沒問題,要撥號或是輸入資料就恐怖了。還好當時蘋果內部也在開發平板電腦(iPad的概念比iPhone還早出現,但iPad到2010年才推出),iPad的多點觸控技術最後被引進iPhone中。
23.iPad推出:由於英特爾製造的晶片比較適合用在桌上型電腦,如果使用在平板電腦上,就會有續航力不夠的問題。團隊說服了賈伯斯使用設計比較簡單、低耗電的ARM架構。而且蘋果不只採用ARM架構,更於2008年併購了P.A. Semi(Palo Alto Semiconductor)公司,為蘋果的iPad打造自己的A4晶片。註:蘋果於2010年的iPhone 4開始逐步在產品中搭載自研的晶片,成為龐大的蘋果自研晶片帝國(Apple Silicon)。
2010年賈伯斯在發表會讓iPad亮相,在最後一張投影片,是一張科技與人文的交會口。那來自他小時的偶像之一,相機、太陽眼鏡製造商Polaroid創辦人Edwin Land的話:Industry is best at the intersection of science & art。
24.App Store:2008年iPhone的應用程式線上商店App Store開張,程式開發者如果收費(可以自訂價格),則蘋果收取30%,而且必須透過iTunes Store販售。
蘋果也像Amazon一樣,成立電子書店iBookstore(後來的Apple Books)販賣電子書,就像iTunes Store賣歌曲,只是經營模式不太一樣。iTunes Store賣的歌曲都是均一價,每首0.99美金,亞馬遜販售電子書也採取類似策略,多數的電子書售價都是9.99美金。但是賈伯斯提供出版社自行定價的自由,只不過蘋果會抽30%的佣金。
25.iCloud:蘋果將電腦變成數位生活中樞,因此創造了iPhoto、iMovie、iTunes等應用程式,然後再用iPod、iPhone、iPad等產品整合起來。但數位生活中樞將從每個人的電腦轉移到雲端,所以2011年蘋果推出iCloud。亞馬遜和Google也都在2011年推出了雲端服務,但這兩家公司都不具備整合所有裝置的能力。當然如果要享受蘋果的服務,就必須使用蘋果的產品,這也為蘋果創造了另一項優勢:顧客黏著度(Customer Stickness)。一旦開始使用iCloud,就很難改用Kindle或Android的產品,因為音樂及所有資訊內容並不能與那些產品同步。
26.賈伯斯的性格使他對世界採取二分法的觀點,他的分類只有英雄和白痴兩種人。產品、點子、甚至食物也都是這樣,所以只要他偵測到瑕疵,就會大聲咆哮。像是金屬片的拋光、螺絲釘頭的彎度、機殼藍色部分的濃淡、或是瀏覽螢幕的直覺操作等,如果不合他的意,工作人員只好不斷改良。
他追求完美,因此蘋果必須全面掌控產品的一切;微軟(及之後的Google)則反其道而行,授權給其他電腦(與手機)硬體製造商,微軟雖然無法產出最優雅的電腦,卻能在電腦作業系統稱霸。但是長久來看賈伯斯的模式還是有一定優勢,儘管市佔率不高,蘋果卻能維持很高的毛利。
賈伯斯說他對建立一家屹立不搖的公司有著不滅的熱情,他希望激發公司裡的人做出偉大的產品,其他都是其次的。能獲利當然很好,因為這樣才有更多的本錢去做很棒的產品,然而最重要的動機還是產品,而不是獲利。雖然製造產品和追求獲利只有些微的不同,但這目標關係到一切,包括要雇用什麼樣的人、晉升哪些人、在開會的時候要討論什麼等。
就產品來說,有人會說:給消費者想要的東西,但這不是賈伯斯的做法。他記得Henry Ford曾說,如果他問顧客要什麼,他們會回答說要跑得更快的馬!除非你拿出東西給顧客看,不然他們不知道自己要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