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創辦人Ray Kroc(1902-1984)高中輟學後,擔任過紙杯銷售員、鋼琴演奏、股價記錄員、奶昔攪拌機銷售等工作。他52歲時認識了麥當勞兄弟(Richard McDonald(1909-1998)與Maurice McDonald(1902-1971)),獲得了麥當勞的特許經營權,開始把麥當勞推廣至全美。麥當勞在Kroc去世後繼續開枝散葉,至2022年底,麥當勞在全球各地擁有超過40,275家店(台灣約400家店)。
從這本Kroc的自傳(原文名「Grinding it out」,1977年出版)中可以感受到,Kroc對麥當勞經營的熱情,加上他對品質、細節的堅持,與威名百貨創辦人Sam Walton(1918-1992)頗為相似,而且兩人都很晚才創業(Kroc在52歲時才取得麥當勞的特許權,而Walton是在44歲時才開了第1家威名百貨),不過Walton很早就投入了零售業,而Kroc則是在嘗試許多工作後,才「取得」了別人所開餐廳的經營權(且有些許的爭議),所以Kroc的傳奇性色彩較Walton來說遜色了些,但這無損他同樣建立起了世界品牌的偉大貢獻。2016年改編自本書的電影「The Founder」(台灣譯名「速食遊戲」)上映。
1.原文書名「Grinding it out」原意為以一成不變的方式製造產品,引申為土法煉鋼般努力不懈。
2.Kroc是在當多功能攪拌機業務的時候,聽說一家位於加州San Bernardino(當時是在沙漠中的一個安靜小鎮)的餐廳McDonald’s Brother竟然訂了8台攪拌機(因為是5個轉軸,表示一次可以製作40杯奶昔),好奇心驅使下使他親自前往看個究竟。當時流行Drive-in餐廳,即消費者點餐後直接在車內享用,而在加州常見到環抱明星夢的女孩充當服務生,甚至有業者要女服務生腳踩直排輪,端著托盤在停車場內穿梭送餐。
Kroc看到McDonald’s Brother熱鬧的生意,並親自詢問麥當勞兩兄弟如何經營,因為漢堡、薯條和飲料的流程全部生產線化。由於流程簡單,麥當勞便能顧及每一個步驟的品管。P.S.:電影裡就有一幕書中有描述,麥當勞兄弟與員工和員工在餐廳後面的網球場,用粉筆畫出餐廳實際大小的平面圖,所有人假想實際流程走來走去,好改善並優化整個動線。在Kroc努力爭取後,獲得麥當勞兄弟的首肯,取得了麥當勞餐廳的加盟經營權。
3.Kroc最初訂定了一條基本原則,就是麥當勞絕不當加盟業者的供應商。他認為麥當勞應從旁協助加盟業者,幫助他們經營成功。若把業者視為夥伴,卻又要賺他們的錢,便會出現利益衝突。一旦成為供應商,就會想要提升自己的銷售業績、而非提升加盟業者的業績,甚至還會經不起誘惑,故意降低商品品質,好提升自己的利潤。依照這個原則,麥當勞就必須打造一套完善的採購制度,確保業者以最低價格獲得原料。
另一項決策,就是麥當勞餐廳裡不准有公用電話、點唱機與販賣機等設施。業者常想靠這些設施賺點額外收入,但這些設施會帶來不必要的人潮,而且變相鼓勵閒雜人等逗留,影響用餐顧客的權益,進而破壞麥當勞所營造的闔家光臨印象。另外部分地區的販賣機是由犯罪集團所操控,麥當勞不想與他們扯上關係。
4.Kroc曾問過一群MBA學生,麥當勞是從事什麼業務,「漢堡餐廳」,「不對,麥當勞從事的是房地產生意」。因為在1950年代,後來的執行長Harry Sonneborn(1916-1992)認識到麥當勞真正的價值在於房地產、而非漢堡,於是在1956年麥當勞成立了地產公司(Franchise Realty Corporation),目標是沿著人跡罕至的地段購買便宜的房產,以實現麥當勞的特許經營。這個模式的精妙之處在於,麥當勞使用長期固定利率為物業融資,並將費用轉嫁給特許加盟業者(初始特許經營費、租金和基於銷售額百分比的特許權使用費),隨著銷售額和價格經過多年的上調,麥當勞的收入膨脹,而公司的成本幾乎維持不變,使麥當勞成了現金流量帝國。
「麥當勞靠薯條融資買房地產,而加盟業者的房東是麥當勞叔叔」,這太酷了!
5.麥當勞的QSCV:指Quality、Service、Cleanliness、Value。
6.Kroc自承並非大格局的思維模式者,而是從小處著手,等敲定所有枝微末節後,才會繼續實施較大的計劃。這樣他有比較多的彈性,而他也認為企業要有良好的表現,每個基本環節都必須完美無缺。
7.1961年Kroc決定向麥當勞兄買下整個公司,因為他覺得他和麥當勞兄弟活在不同的世界:他想努力把麥當勞拓展至全世界;而麥當勞兄弟卻滿足於現狀。而且麥當勞兄弟還拒絕變更原先雙方所訂的合約,這有礙麥當勞的發展。結果Kroc付給了兩兄弟270萬美金,雙方分手。
8.麥當勞於1965年8月以每股22.5元上市,依網路上的資料,若有人在當時以IPO價格花了1,000美金購買了麥當勞股票(44股),並一直持有,經過12次的股票分割,會成為32,080股,至2020年8月底(當時股價為214.91元),原先1,000美金會成為6,894,312元!而且還不包括期間的股利,若是將期間的股利再投資,則總金額會來到38,663,039元!P.S.:麥當勞股價最近才創新高,每股296.60元。
9.麥當勞的許多新產品都是出自加盟主的創意,例如麥香魚是辛辛那提的一位加盟主所提出的,因為當時他在當地的勁敵是大胃王餐館(Big Boy),因為辛辛那提的市民絕大多數是天主教徒,而大胃王餐館菜單上有魚堡,因此每逢教堂規定的無肉日,麥當勞的生意幾乎就被大胃王餐館給搶走。P.S.:天主教及東正教禮拜五守小齋,不吃熱血動物的肉,因為耶穌在禮拜五受難而死。麥當勞一開始在限定地區的週五銷售麥香魚,後來當然在各地每天都可以買到麥香魚了。
大麥克是匹茲堡一位加盟主的巧思,以抗衡漢堡王等漢堡專賣店所販售的大漢堡。Kroc的一位老友則提出大包薯條的構想,他說自己愛吃薯條,但一小包吃不過癮、兩包又嫌太多,他說服了麥當勞在芝加哥他家附近的分店試賣大薯條,結果銷量一飛沖天。1972年聖誕節期間,Kroc造訪聖塔芭芭拉,剛好接到當地加盟主的電話,建議在當時聽起來瘋狂:早餐漢堡,但滿福堡推出後立刻成為人氣產品。總之麥當勞不時會加些新產品來試水溫,部分在特定店面試賣後,可能會成為各店的常態商品,也可能因為市場反應不佳而收場。例如Kroc在自傳中就說麥當勞有可能會在未來賣披薩(麥當勞多年後推出McPizza,但後來停賣了),但是絕對不可能賣熱狗,因為無法得知熱狗的成分,麥當勞的品管嚴格,不會允許這種來路不明的產品。
10.Kroc跟Sam Walton一樣,常搭公司專機飛到不同社區的上方,看看何處適合開設麥當勞分店,一找到有潛力的地段,他就會開著車去當地晃晃,到街角以及當地超市逛逛,並跟當地人寒暄打交道,同時觀察人潮來來去去,這些線索都可以反應麥當勞的未來營運狀況。
11.1974年Kroc買下聖地牙哥教士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