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晉桁回憶錄(Up Close and All In: Life Lessons from a Wall Street Warrior)

by byronyen

麥晉桁(John Mack,1944-)是黎巴嫩裔美國企業家,「大摩」摩根史坦利前任執行長。麥晉桁畢業於杜克大學(歷史系),後進入摩根史坦利工作30年(1997年任執行長)。然摩根史坦利與添惠公司合併後(Morgan Stanley Dean Witter Discover),在與裴熙亮(Philip Purcell,1943-)的權利爭奪中失利並離開,到投資銀行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CSFB)擔任執行長。2005年重返大摩,並接替裴熙亮再度出任執行長。麥晉桁(音航)是大摩進軍中國時請人為他取的名字。


這本書是麥晉桁的回憶錄,他將自己的職業生涯做了完整的敘述,但書中沒有什麼麥氏法則、管理的10大要項等等,而是藉由實際發生的場景,說明他待人處事之道。麥晉桁有兩件事值得金融界傳頌,一是在1992年的某一天,他開會前經過電梯時遇到一個外送員,但等半小時後他開完會了,卻發現那個外送員還在那等。問清楚才知道原來有個員工遲遲不出來拿,於是麥晉桁打電話給那個員工,劈頭訓斥了一頓:「你以為你是誰?他跟你一樣,都是在賺錢討生活。你讓他一直等,等於是把錢從他的口袋裡掏出來。下次再這樣,小心我把你給炒了。」


第二件事是金融海嘯期間,摩根史坦利搖搖欲墜,遲遲等不到金主入資,政府高層授意要讓摩根史坦利被摩根大通接收。然而麥晉桁頂住壓力,將當時美國金融業的三巨頭:財政部長鮑爾森、聯準會主席柏南奇、紐約聯邦準備銀行總裁蓋特納的電話一一掛掉,專注處理自立解決之道:三菱日聯的注資。也因此最後大摩這塊老招牌得以保存了下來。


1.大摩、小摩歷史:大蕭條後美國國會通過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Glass-Steagall Act),禁止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因為超級銀行(Universal Bank)被認為是造成大蕭條的原因之一。當時商業銀行可以為公司帶來更多利潤,因此JP摩根放棄了投行業務,轉為單純的商業銀行。幾位合夥人與員工轉而於1935年成立了摩根史坦利,專注在投行的業務。


1990年「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取消,實際上也取消了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的隔離。經過多次併購後已從JP摩根成為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迅速建立其投行業務。業內習慣稱摩根史坦利為「大摩」、而摩根大通則為「小摩」。


2.彼得原理(Peter Principle):管理學家Laurence Peter在1969年出版的一本同名書,書中提出在企業的等級制度中,人會因其某種特質或特殊技能,令他被擢升到不能勝任的高階職位,最終變成組織的障礙物及負資產。商界常升遷最會賺錢的人,華爾街自然也不例外。然而身為搖錢樹不等於是最佳管理者,因此把人升到他們無法勝任的位置是常有的事。


3.1997年摩根史坦利與添惠公司合併,添惠是一家股票經紀和證券公司,它曾於1981年被百貨公司Sears收購,Sears還因此推出了信用卡發現卡(Discover),添惠1993年再從Sears分割出來。摩根史坦利與添惠除了研究和後勤行政外,業務幾乎沒有重疊的地方,合併後的摩根史坦利,等於是由摩根史坦利的投資銀行家負責製造證券,再由添惠近萬名經紀商將證券賣給全美。


4.不動產抵押證券(MBS)引起2008年金融海嘯,摩根史坦利也深陷其中,最後大家才認清這種看似穩健的金融商品(房貸、包裹、AAA),其實複雜中隱藏著巨大的風險。最近台灣也發生(或者應該說又發生)了一樁基金地雷事件,打著年獲利8%、在台灣銷售已經超過10年(雖然是非法銷售,因為非金管會核准的境外基金)的澳豐基金,爆發停止贖回事件,事發後才發現竟然有多家法人(包括5家上市櫃公司)都有投資澳豐基金。


我有朋友是澳豐基金的受害人,也有朋友在銷售這檔基金,對這我沒有幸災樂禍的感覺(類似老鼠會這種吸金手法,不是空前也絕不可能是絕後),但個人貪心也就算了,但那些上市櫃公司的公司治理呢?要投資這類不透明、甚至投資什麼都不知道的基金,董事會是怎麼過的?用什麼資料來說服董事們?「反正每年有8%,其他不用管了」?很多上市櫃公司一年賺不到8%啊,難道…?寶齡富錦的董事長是以前金融業的前輩,他在訪問時說:「財務部的人當時說,先前銀行存款利率都很低,公司又剛好有一點閒置資金,而這個(澳豐)是(報酬率)比較固定的商品,利率都是8%上下,所以就嘗試投資。」聽完這番話,如果你是股東你會不冒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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